違規探險有風險 莫要任性去冒險
□新派融媒體評論員 薛靜
據《法治日報》報道,10月5日,多名徒步愛好者私自進入青海祁連山區冷龍嶺未開發區域,導致1人因失溫及高原反應不幸遇難,其余251名被困者經72小時緊張搜救后獲救。這起事件再次以生命為代價,敲響了違規探險的警鐘。值得警惕的是,此類違規探險并非個案。隨著“戶外熱”持續升溫,一些社交平臺上涌現出大量標榜“小眾”“出片”的徒步打卡點,吸引不少“驢友”和“小白”前往。記者經過調查發現,這些所謂景點多數未經商業開發,屬于游客自行發掘的“野景點”。
近年來,“戶外熱”持續升溫,在人跡罕至的陡峭山野中拍出一組與眾不同的“大片”,成為許多“驢友”的心愿。但隨著參加戶外探險的人數增多,不正規的組織機構也紛紛冒頭,“交錢就能上山”,既沒有專業的設備和工具,也沒有豐富的戶外經驗,組織者、參與者都將安全拋至腦后,由此釀成了一樁又一樁的悲劇。
人類似乎生來就有探險的基因,那種對未知領域的探索欲、對發現新生事物的好奇心,伴隨著人類走向世界各個角落。可以說,沒有對外界事物的求知欲,人類也無法站到生物鏈的頂端。進入現代社會,戶外探險方興未艾,深受人們歡迎。但在經驗和裝備都不足的情況下,貿然進行一場“說走就走”的旅行,不僅對自身生命安全構成了威脅,還給社會救援和公共資源造成了負擔,這種行為著實有些任性。
戶外探險,安全應該是首要考慮的因素。面對隨時會出現不可抗因素的大自然,專業人員尚有危險,更何況毫無經驗的業余愛好者。追求“詩與遠方”是個人權利不假,但個人權利不能凌駕于社會權利之上。管住野蠻生長的戶外探險,不能只靠事后救援,更要提前筑牢安全防線。社交媒體不能只顧著賺流量不擔責,對于那些毫無底線鼓吹“野路線”的賬號應及時進行封禁處理。監管部門需加強信息監管和實地管控,對違規組織探險的行為嚴查重處,讓僥幸者付出代價。
戶外探險的意義在于發現大自然之美,和對自我的挑戰,而不是用生命去冒險。對于廣大戶外運動愛好者來說,出發之前,頭腦要冷靜,一堂安全教育課必不可少。多一分理性,多一分謹慎,別讓“交錢就能上山”的鬧劇一次次上演,別讓壯美的自然之地成為生命的終點。
編輯:趙越 王潔鈺 李麗雪
一審:姜健 李敬友
二審:孫瑞永
三審:管延會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