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網絡直播打賞戴好“緊箍”
□新派融媒體評論員 于哲
據新華社報道,為進一步加強網絡直播打賞管理,中央網信辦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2個月的“清朗·整治網絡直播打賞亂象”專項行動,聚焦娛樂性團播、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賞亂象的重點領域,從嚴打擊四方面突出問題,加強直播打賞營利行為規范,營造良好直播生態?! ?/span>
近年來,網絡直播行業如火如荼。直播打賞本是用戶情感表達的載體,卻在資本驅動下異化為“割韭菜”的工具。部分主播與MCN機構精心設計“貧困戶賣慘”“精英海歸逆襲”等虛假人設,甚至利用AI偽造劇情,本質上是利用技術手段進行情感欺詐。更惡劣的是誘導未成年人盜用家長信息打賞,不僅侵犯未成年人權益,更暴露出平臺監管的嚴重缺失。
此次專項行動聚焦娛樂性團播、私域直播等易滋生直播打賞亂象的重點領域,從嚴打擊低俗團播引誘打賞、虛假人設誘騙打賞、誘導未成年人打賞、刺激用戶非理性打賞四方面突出問題,彰顯了極強的針對性與治理精度。
不過應該注意的是,長效治理仍面臨復雜博弈與深層挑戰。一方面,直播亂象與監管之間的“動態博弈”具有頑固性,技術手段的升級催生出更隱蔽的違規手段,這對動態識別與實時監測技術提出了更高要求。另一方面,部分平臺受利益驅動,對打賞分成存在路徑依賴,主體責任落實可能存在執行偏差,亟需構建更嚴密的倒查問責體系。
撥亂反正,引導直播行業行穩致遠,必須多管齊下,精準施策。相關部門應加快完善針對網絡直播行業的法律法規體系,同時,加大執法力度,通過深挖嚴打一批負面典型并公開向社會曝光,持續加強對直播平臺和網絡主播的監督管理,切實壓實直播平臺、網絡主播、MCN機構等主體責任,提升網絡直播打賞問題常態化長效化治理水平。平臺層面應進一步健全內容審核與行為監管機制,對直播全過程進行有效監控,杜絕一切誘導性打賞行為。社會應加強公眾媒介素養教育,提升大眾對直播內容的辨識能力和理性消費意識,倡導關注優質內容而非盲目打賞。
清朗網絡空間,關乎社會風氣,更關乎行業自身的生命力。打賞的每一分錢,都應是用戶自愿為才華才藝買單的,而不是網絡主播靠各種路數“坑蒙拐騙”來的。唯有各方各司其職,形成合力,才能讓直播行業擺脫亂象的泥沼,回歸內容與價值的本源,共同推動網絡直播行業走向更加規范、更加健康的發展軌道。
編輯:平小娜 王潔鈺
一審:姜健 李敬友
二審:孫瑞永
三審:管延會














